为了保护营运者和乘客的经济利益,世界上的多数国家都对作为贸易结算用的出租汽车计价器进行强制管理。我国《计量法》也将出租汽车计价器列入强检目录,实行强制检定。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又将出租汽车计价器列为六种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之一,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出租汽车计价器在中国20年的发展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又保持了与国际建议的一致性。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已经开展了出租汽车计价器的检定工作,为了满足基层计量行政管理和计量检定人员的需求,本刊围绕出租汽车计价器的法制监管、型式批准和型式评价、作弊与反作弊、法制检定、常见故障分析、新型技术的应用等方面,将在本刊2008年第3期的“法制计量”栏目和“检定、使用与调修”栏目推出出租汽车计价器相关专题,敬请广大计量同仁关注。
《中国计量》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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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