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量局
——第一届人大批准设立的中央政府直属专门机构
1954年11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秘书长彭真签署了《关于批准国务院设立直属机构的通知》,其内容如下:“周恩来总理:1954年11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国家计量局……等直属机构,特此通知。”
国家计量局成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最先批准国务院设立的专门直属机构之一。政府计量行政管理从此成为一个新兴的事业,开始了它的征程。
这是对1954年11月2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设立二十个直属机构主办各项专门业务议案的庄严批复,它将对我国近现代计量工作的发展产生无可估量的影响。
国务院人事局1955年4月26日发(55)国人事字第1529号文,国务院1955年4月21日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李承干任国家计量局局长,严希纯、于寿康任副局长。
国务院1955年11月25日以(55)国秘常字第218号通知国家计量局,关于国家计量局的组织简则。简则共六条,明确了国家计量局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执行五项任务;下设四个工作处(室);配备局、处领导及顾问,专门委员和工作人员;视工作需要可组织计量技术委员会、公制推行委员会等,还可聘请机关、学术、社会团体的人员参加。
新成立的国家计量局职能和任务:计划和掌管计量公制的推行;掌管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指导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监督计量器具的贩卖和进出口;筹建各种计量基准器,审核机关、企业计量标准器的设置;草拟有关国家计量制度和计量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以及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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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2019-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