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相如完璧归赵、廉颇负荆请罪,都是大家十分熟悉的历史故事。在这里我们只说说廉颇一餐吃1斗米、10斤肉,以此来表示他仍能为赵国带兵打丈的故事。
《史记·廉颇 蔺相如列传》记载:廉颇,赵国有名的大将军。赵惠文王十六年(公元前383年),他带赵军伐齐,取得胜利,被赵王封为上卿。他的名声远扬于各诸侯国。赵惠文王死后,孝成王立。赵孝成王听信谗言而用赵括,前后失强兵40余万。赵孝成王在位21年后去世,子悼襄王立。大夫郭开曾因被廉颇当面轻蔑地骂他是小人而怀恨在心,赵孝成王去世后,便在赵悼襄王面前诬蔑廉颇,赵悼襄王听信了谗言,夺了廉颇的兵权。廉颇十分气愤,投奔了魏国,居住在魏国的大梁(今河南开封)。廉颇久居大梁而得不到魏王的任用,心中十分抑郁。这时又正逢赵国数被秦国围困而无力反抗,赵悼襄王便很想复用廉颇以敌秦军。廉颇在魏国正不得志,更是思念故国,也很想能再为赵国奉献余生。赵悼襄王虽知廉颇大将军当年威武善战,为赵国多次立下战功,又顾虑廉颇老矣,不知是否还能带兵打仗?考虑再三,决定先派宦官唐玖前去大梁探视一下。这时的郭开已在暗中接受了政治贿赂,得到了三千金,得知赵悼襄王要复用廉颇,既不快又很害怕,便把唐玖请到家中,摆上酒宴为他送行,又给他送去金银财宝,令他在赵悼襄王面前尽量阻止其复用廉颇,唐玖答应了。 使者唐玖带着赵悼襄王送去的铠甲和战马,连夜赶往大梁。廉颇得知有使者来见,十分兴奋,立即设宴款待。为了向来者显示他仍然体强力壮,便狼吞虎咽地吃下1斗米、10斤肉,宴后又披上铠甲,跨上战马,来回跑了数圈,以示其骁勇不减当年,并向来者表示愿意尽全力为赵国抗秦。而私下已收受贿赂的唐玖,回到赵国后竟然向赵悼襄王谎报说:“廉将军已老,虽饭量不减当年,但可能是肠胃不太好了,与我稍坐片刻,便离席3次去了厕所。”赵悼襄王叹了一口气说:“廉颇可能是太老了,打起仗来哪能老上厕所呢?”故未能再启用他。 现代的1斗米是1万毫升,10斤肉是5公斤,谁能有如此大的饭量呢?这在今天当然是不可能的。而古代升、斗都不是大单位,“手捧成升”便是很形象的说明。战国时粮食分配也都是以“斗”作为一个基本单位,如“斗食”就是指俸禄微薄的小官吏。所见秦国的量器,也都是斗的分量或倍量,如二分之一斗、三分之一斗、四分之一斗等。秦国还规定,士卒粮食定量日供应一斗,每天吃两餐,上、下午各半斗。《秦律·仓律》规定:凡中年劳力,从事修筑城墙或与筑墙相当的劳作者,男子上午供给半斗,下午三分之一斗,女子上下午各三分之一斗(“免隶臣妾,隶臣妾垣及为它事与垣等者,食男子旦半夕叁,女子叁”)。《传食律》:御史的部属出差,每餐供给粺米半斗(“御史卒人使者,食粺米半斗……”)。像廉颇这样的将军,为了表现自己的强壮,一餐吃下1斗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那么赵国的1斗米、10斤肉是多少呢?据考证,1斗约合今天的1700毫升,10斤约合今天的2500克。这当然也是一个不小的量。《史记·廉颇 蔺相如列传》在此为了形象地描写廉颇急于回到赵国,再振当年雄风,于是拿出不怕撑死的劲头,胡吃海塞,这个量一顿还是有可能吃下去的,何况其中还有文学夸张的成分。 我们过去还常常看到古代文学著作中有斗酒之说,“斗”也是一酒器,《诗·大雅·行事》:“酌以大斗。”又见“斗酒只鸡”之说,原句出于曹操《祀故太尉桥玄文》:“不以斗酒只鸡过相沃酹。”这里是指对死者的祭奠物品,后人多用于追悼亡友之辞,亦有用于招待来客。诗人杜甫《饮中八仙歌》:“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以上的“斗”已都不是量词了。1斗在唐朝约相当于今天6000毫升,“张遂五斗方卓然”这里的5斗可是一个不小的数,谁又能有如此大的酒量呢?
本文刊发于《中国计量》杂志2012年第4期
作者: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丘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