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计量测试所 冯农基
一、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领导的认识、重视不够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涉及计量检定机构内部的各个部门,主要领导对体系的建立、改进、资源的配备等方面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领导对考核工作不重视,机构内部不配合,质量管理体系就不能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步调一致。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好与坏与最高管理者有着密切的关系。要依据本机构的实际情况设计好体系,严格按考核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手册的编制工作。《质量管理手册》是机构测量能力、工作范围和公正性的文件,它应全面的、系统的反映机构的测量能力和管理水平。手册编制得好,将来的工作就有条有据,不再是口头的、临时的乱指挥。它对各类质量活动和方法做出规定,使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活动有章可循。
2.宣传发动不够,全员参与意识不浓
考核中发现,不少机构真正参与体系运作管理的只有一到两个人,有些是领导,有些是质量或技术负责人,考核时从文件的编制检查、档案的准备、记录的保存都只有一个人在应付。而大多数人只是旁观者,一问三不知。主要原因是管理者向全体人员的宣传和沟通不够。应使全体人员了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充分理解、吃透考核规范的内容和要求,了解每一个岗位在质量体系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而并非领导或个别人的事情。应使全体人员从思想认识上、行动上都能积极响应,从而达到加大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力度。
3.制定质量目标与方针不够切实可行
不少机构提出的质量目标是借鉴别人的,根本不了解别的机构提出此目标的真实意义。每一个组织确定的质量方针与目标是该机构全体人员在检定、校准与检测工作中遵循的准则,奋斗的方向。为此,建议机构制定的质量方针应与自身的质量宗旨相适应,并应有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满足顾客要求等两方面的承诺;体现质量方针的具体要求应是可量化、可考核的。
4.机构职责权限分配不清,管理职能发挥不了作用
不少机构在质量活动中,相互接口和协调不够明确,某些控制过程出现职能重叠或职能空缺现象。由于不同机构的工作性质、内容、人力资源配置不尽相同,不可能存在一种普遍适用的组织机构模式。因此,机构在策划质量体系时应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实将质量活动的各个过程落实到具体部门,部门再把职责与权限落实到各个岗位。做到每个项目有人承担,每一个过程都有人监督检查,以使在质量形成全过程中都按规定运行。
5.体系文件与实际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普遍存在
质量体系文件是规范机构质量行为的准则,是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法规性文件。但是,不少机构在考核中存在这样的问题,即文件只是编来给考评员看的,实际工作中所做的与体系文件描述的完全是两码事。有个别机构负责人甚至说我们工作忙、人手少,根本不可能按照手册编写的内容去做。我们认为这是思想认识的问题。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就必须按国家的法规办事,必须满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通用要求,否则,就不能成为法定机构。
6.监督检查机制落实不彻底
有的检定机构虽然建立了《内部审核程序》、《管理评审程序》、《不合格工作控制程序》,却没有严格的实施或实施不全面,造成管理制度虚设。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这两项活动是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提高体系运行水平的重要活动,是质量管理体系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可是,不少机构没有按考核规范要求运作。
7.质量记录不真实、不及时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工作必须有程序,程序必须要执行,执行必须有记录”。质量记录以文件的形式体现可追溯性,提供验证、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的证据。质量记录不是应付考核而做,应如实记录。
8.仪器设备的计量管理不够健全
测量用仪器、设备的计量管理对机构来说至关重要,它对检定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直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机构出具报告的质量。有的机构虽然拥有了全套检定仪器设备硬件,却缺少健全的仪器、设备管理手段,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不全,仪器设备计量管理台账不全,没有建立日常期间核查计划制度,没有编制科学有效的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等。这些都反映了仪器设备计量管理常识的匮乏。
二、检定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1.现场检定操作程序不规范
有的检定人员在实际检定工作中,不能完全按照检定操作程序或检定、校准与检测实施细则进行,忽视检定前对被测样品和检定装置的检查,造成仪器量程、准确度等级与规程要求、检定参数要求不符,检测环境条件控制达不到要求也开展工作,这些都属于操作程序不规范,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原始数据采集、记录、处理不严谨
原始数据主要是计量标准和被测仪器所给出的实际量值,广义的原始数据还包括应当记录的其他识别信息,如被测仪器的名称、编号、准确度等级、许可证号等数据。示值的读取采集与所用仪器的准确度以及示值方式密切相关。对模拟式仪器来说,其有效位数应取到仪器刻度盘相邻刻度标记间的内插估计值,如对分度值为1g的电光天平,有效数字应估读到0.1g。一些检定人员在操作时没有遵守这一读数规则,经常忽略了最后一位读数,导致原始记录中的初始数据不能反映所用仪器的准确度。
其次,在原始记录的数据处理和计算中经常出现违背数据修约规则的现象。如二次平行检定结果分别为1.2和1.3,结果取二次的平均值1.3(正确结果应为1.2)。在数据处理中还存在计算过程或计算结果的有效数字取值与规程规范要求不一致的现象,不利于对测量结果的正确理解。
最后,检定、校准和检测原始记录中还存在项目填写不全、记录涂改、原始记录与证书填写不相符等现象,这些都违反了原始记录填写的基本要求。
3.出具证书与报告不够慎重
证书与报告是机构的最终产品,代表机构的形象和整体水平,机构必须对所出具的证书与报告承担法律责任。但有些机构出具的证书与报告有各种明显错误,例如法定计量单位使用不正确、不规范到处出现。此外,有些证书编号与原始记录编号不相符,检定人员签字与原始记录的检定人员不相对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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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