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证书分为四种——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检测报告,用户在拿到这些证书以后,怎么来做符合性确认,是大多数使用者感到困惑的问题。现在就这些问题一一作出分析,希望对同行有参考价值。
一、检定证书
具有法制性,确认计量器具已经符合法定要求。拿到这类证书后,首先确认基本信息是否有误,再看附页,本次检定所使用的计量标准有没有过期,检定结果所给出的数据有没有错误。如果这些都没问题,只要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小于使用要求,就确认通过。但是有一种情况需要引起大家重视,即上一级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中已经把计量器具降级了,譬如把一级降为二级,在证书背面不起眼的位置备注准确度等级为二级。碰到这种情况,如果是作为标准器用的,需提出异议,要求上一级计量部门更换报告类型,如果达不到一级的计量性能,就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或者校准证书,使用单位可以去修理或更换,这样就有备无患了。如果等到四年后复查才发现问题,整个计量标准的配置就达不到要求,考核将会通不过,损失巨大。
二、校准证书
现在第三方校准公司很多,出具的都是校准证书,如何辨别证书的有效性很重要,实际工作中大致会遇到的问题有以下几种:
1.首先,计量器具在校准前要明确计量要求,具体到要校准哪些参数、哪几个点,在填写受理单时要明确。其次,要正确选择计量机构,确认校准单位的资质,有些设备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一定要由法定技术机构校准,如果选择第三方校准机构,就属无效。
2.确认所依据的技术规范是否现行有效,本次校准所使用的标准器是否在有效期内?还要确认校准所使用的标准器能否满足客户所需要的校准值。曾经看到一份报告,都要求出具电压参数,结果却出具的是温度参数,这种报告要确认无效。
3.有些报告出具的数据都正确,但是和用户要求的参数有出入,比如有位客户的硬度计需要HBW值,结果拿到的校准报告只给了HR和HV值,对他来说这份证书根本没用。校准证书不必按照规程做全性能项目,可以只测某一个点的数据,如果客户有要求,就应该在填写受理单时注明要求,这样才能保证拿到的证书准确、有效。现举例说明。
4.最难确认的是对校准结果有效性的确认用实例讲解一下会比较直观,下面是一份质量比较仪的校准数据,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校准结果
规格型号:AT21,分度值0.001mg,最大称量20g,试验载荷pt=20g,校准示值误差砝码ms=1mg。
说明:|Δ|=|被校准示值-标准值|
MPEV——期望计量特性在校准点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U——校准证书给出校准点的测量不确定度。
这是一台百万分之一克的质量比较仪,作为F1等级克组砝码的量值传递用。JG99-2006《砝码检定规程》之7.2.2要求,如果被检砝码不进行空气浮力修正,则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不得超过被检砝码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九分之一,20gF1等级的砝码最大允差为0.25mg,九分之一为28μg,3.0μg+4.5μg﹤28μg,该质量比较仪在20g这个点符合使用要求。
三、检定结果通知书
拿到这类证书就是表示仪器计量性能不合格,需要维修或者更换,如果是标准器,履历书上面要有记载,维修完毕后,需再次检定才可以启用。
四、检测报告
这类报告一般是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试验后出具的评价报告,或者是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时出具的检验报告,都是参照型式评价大纲和检验规则出具的报告。客户拿到以后,只需核对基本信息,检查检测结果合格与否就可以了。
本文刊发于《中国计量》杂志2018年第4期
作者:浙江大寺计量校准有限公司 袁仲良 叶磊 马利锋 何毅 蒋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