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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河畔开发商违规收取供热计量费

发布时间:2017-03-1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浏览:1803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洪涛)购买商品房,还要向开发商缴纳供热计量费!如此乱收费让吉林省延吉市延吉河畔小区的购房者们很愤怒。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些购房者纷纷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坚决抵制开发商的违规行为。3月1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赶赴延吉市,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业主投诉:物业收取供热计量费遭质疑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吉林记者站陆续接到吉林省延吉市部分购房者的投诉。据反映,去年夏秋之际,他们分别购买了延吉河畔小区的商品房。然而,在办理入住后,小区的物业公司向购房者收取每平方米22元的供热计量费。经交涉,物业公司称是小区的开发商??延边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收取的。购买商品房,还要缴纳供热计量费?购房者们纷纷提出质疑,并拒绝缴纳。
  在向记者投诉时,购房者王先生称,他看到了延吉河畔的宣传广告,感到各方面条件还可以,便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0多平方米的住房。办理完入住手续20多天,小区的物业公司突然打来电话,让他去交取暖费,每平方米31元,此外,还要缴纳供热计量费,每平方米22元,两项费用均按建筑面积收取。王先生算了一笔账,自己要缴纳供热计量费2000多元。询问其他的购房者,他们也陆续接到了缴费通知。同样居住在延吉市,同样是购买商品房,其他的新建小区为什么不收取供热计量费,而延吉河畔小区为何要收取呢?虽然购房者们纷纷抵制,但开发商态度强硬,一些购房者被迫将供热计量费交到小区的物业公司。
  记者调查:供热计量费还在违规收取
  3月1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来到位于延吉市第八中学附近的延吉河畔小区时,正有部分购房者忙着装修。据几位购房者介绍,他们也缴纳了每平方米22元的供热计量费。针对此项收费,大家一致认为不合理。一名购房者提出疑问:消费者已经为供热服务买单,计量供热的装置怎么还能让购房者买单呢?如果合理合法的话,我们去农贸市场买菜,还要交秤钱吗?该小区部分购房者要求开发商退还违规收取的供热计量费。
  记者来到延吉河畔小区售楼处。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的商品房还在销售中,高层每平方米4980元,每高一层房价加100元。谈到供热计量费时,该女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购房也必须缴纳,每平方米22元。 3月7日下午,记者与延边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崔信淑称,延吉河畔小区是2014年开发建设的,2016年供热期前,延吉市燃气和供热管理中心要求公司缴纳供热计量费,由于售房时并没有把此项费用计入房价中,因此为了不影响小区供热,只好由公司先行垫付,而后再向购房者收取。谈到购房者要求退还供热计量费一事时,崔信淑没有正面回应。
  据调查,延吉河畔小区的供热单位是延边恒润热力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韩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延吉河畔小区还没有安装供热计量系统装置,该公司也没有收到安装供热计量系统装置的费用。
  消协观点:开发商涉嫌乱收费
  3月7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与延吉市燃气和供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表示,延吉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延吉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文件有明确规定,供热计量系统装置的购置及安装费用应纳入房屋建造成本,计入房价,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缴纳给供热主管部门。文件并未要求由用户缴纳该笔费用。随后,记者查阅了该文件,供热计量系统装置的购置及安装费用确实纳入了房屋建造成本,计入房价,新建居住建筑(含综合楼)收费标准为22元/平方米(按楼房建筑面积计算)。此外,该文件还对2010年7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尚未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楼房,在补缴热计量装置及安装费用方面进行了明确,具体表述为:由市质监站负责统计汇总,责令原开发建设单位补缴热计量装置及安装费用,并由供热企业组织安装到位。对未按要求补交热计量装置及安装费的开发建设单位,今后不准进入延吉市建筑业市场。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刘亚军表示,延吉河畔小区的开发商以供热计量费未计入房价为名,将本应缴纳的费用擅自转嫁到购房者头上,其行为涉嫌乱收费和重复收费。就有关供热计量费的缴纳,延吉市人民政府已经有文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开发商就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因此,开发商的行为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可以向价格监督部门举报,要求开发商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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