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速职能整合,形成监管合力。该局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改变全市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管分段管理、分水而治的旧格局,立足“大市场”监管,转变管理理念,在全市系统内整合设立产商品质量监督部门,打破部门间限制,归口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指导,形成对全市产品、商品质量监督的合力。加强组织协调。以市质量强市办名义将各县(市)、区“两率”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引起重视,并积极争取人员、财政上支持,有效推进工作开展。同时发文通报各县(市)、区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基层局整改落实任务。以流通领域监督抽查为主要手段,积极探索生产领域与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督有效衔接机制,科学运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延伸加强辖区内生产领域相关企业的产品风险监测力度,实现抽检信息无缝连接、共享。
二是强化抽查检验,提升监管水平。以数据分析为导向。该局有效整合12315、12365和12331三个维权体系,由接诉部门定期组织对当前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并以此作为监督抽查的重要依据。截至2015年12月15日,共处理消费者诉求20.6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76万元。明确抽查重点。在流通领域,依托省内检验检测机构在榕集中、检验品种较齐的资源优势,加大商品抽查检验的覆盖面,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2015年,全市系统已组织对家用电器、汽车制动配件、化肥、装饰装修材料、手机电池、充电器、水龙头、定配眼镜、服装鞋帽等共计900多批次商品进行检测,投入相关检测经费100多万元。扩大监测范围。在生产领域,结合接诉部门的消费申诉举报数据分析情况,针对近年来抽检中问题多发商品,对该市辖区内相关生产企业开展产品风险监测抽查。目前该局已组织对近年来省级抽检中定配眼镜、燃气灶具、餐具洗涤剂等产品抽查合格率相对较低的问题开展专项风险监测。
三是加强执法办案,维护经济秩序。加强监测结果应用。针对监测结果不合格的商品,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商品,适时组织在流通领域开展了家用燃气灶具、定配眼镜、建筑建材装饰装修材料商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力争达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类市场”的目的,提高区域产商品合格率。开展专项质量整治。根据抽检产商品合格率情况,该局先后组织开展了“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专项检查、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等10多个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及时对商品及有关服务领域违法行为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做到追根溯源,重点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加大对流通领域问题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有效整肃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提升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也有效维护了该市消费者、经营生产企业特别是名优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欢迎。2015年以来,该市系统共查处各类产品质量案件300多起,案值600多万元,罚没500多万元。强化信用分类监管。及时将有关案件查办信息导入信用监督管理系统,强化信用监管,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经营者,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查,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同时,依托福州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将有关信息与相关执法部门共享,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目的。
四是突出监管重点,注重长效监管。强化事后监管。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问题产品处理通知,并严格落实后处理属地监管原则,将抽检不合格企业、经营者名单移交相关区县局,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行政指导。组织邀请专家对辖区内部分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技术能力较弱的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对部分生产销售质量严重不合格经营主体进行约谈,现场走访不合格企业,帮助企业查找原因,推动该市企业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借力行业自律。采取分行业召开不合格企业标准宣贯及质量分析会、产品标准解读会,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目前全市系统已对43家涉及不合格产品企业进行约谈、回访,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部分涉及严重不合格产品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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