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项整治放射源 (2004-06-24)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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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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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联合发出通知,三部门将从本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集中清除“看不见的污染”??放射性污染危害。自本月中旬日起,卫生部门、公安部门不再办理放射源许可证和登记证,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
据了解,作为民用放射源,我市众多的化工、冶金、水泥行业以及医疗卫生、文教科研单位等使用较多,是全省乃至全国放射源利用大市。涉源单位数和放射源总数约占全省的40%,其使用过程和使用过后的安全潜在不少隐患。
这次从6月中旬至9月下旬正式实施的专项整治行动,将通过申报登记,全面掌握全市放射源的数量、种类和分布情况;还将采取对涉源单位的现场检查、要求限期整改和立案追缴等措施,严格放射源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对所有被闲置、废弃的放射源将统一强制收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