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计量条例》(2004-06-24)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苏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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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计量条例》业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山东省计量条例》主要包括,总则、计量使用单位、计量器具管理、计量检定与校准、贸易计算、计量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章五十二条。
计量工作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我国于1985年颁布《计量法》,但是这部法律已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即将施行的《山东省计量条例》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对《计量法》作了补充:一是扩大了调整对象范围,二是对服务计量进行调整和规范,三是对计量器具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中作弊、冒用等计量欺诈行为进行了规范。
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周村分局为认真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强化计量监督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做到“四个宣贯到位和两个检查到位”,将《山东省计量条例》落到实处。“四个宣贯到位”,一是把《山东省计量条例》向本局从事计量管理、计量执法和计量检测人员宣贯到位,使之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计量条例》,严格依法从政,严格依法检测;二是向广大企业宣贯到位,近期召开宣贯会,对厂长进行培训,使他们真正了解按照《山东省计量条例》的规定,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对合法的行为《山东省计量条例》是如何保护的,对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三是向广大群众宣贯到位,使广大消费者了解《山东省计量条例》的有关规定,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危害时,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四是向当地人大、政府、司法系统、职能部门、新闻单位等宣贯到位,与工商、建委等召开座谈会,以得到地方政府、人大新闻单位和其它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好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两个检查到位”就是,把《山东省计量条例》中规定的行政相对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是否已履行检查到位,把《山东省计量条例》中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主人员、计量检测机构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是否履行检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