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质监部门积极帮助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整改 (2004-07-12)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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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省计量所根据《2004年第一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实施方案》,完成了2004年第一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工作。此次抽查有8家企业的大米、食用油、洗衣粉、牛奶等4类定量包装商品不合格,根据这些企业的情况,省计量所积极帮助他们查找原因,并制定相关的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向抽检企业宣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和《计量法实施细则》等计量法律、法规,使企业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认识到定量包装机和用于定量包装的计量器具应实行强制检定,帮助企业树立计量法制意识。
二、帮助企业配备符合生产要求的定量包装计量器具和建立合理的计量监督措施。如大米、洗衣粉生产企业,在生产中会产生震动和腐蚀,不适合使用精度较高的电子秤,该所建议其配备比弹簧度盘秤精度高的台案秤用于生产,再配备一台精度较高的电子秤用于生产过程的监督。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5月份对四类定量包装商品整改后的企业重新抽样检验,合格率提高到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