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表改造 收费执行新标 (2004-07-19)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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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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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考虑目前居民用户更换安装分时电能表的实际情况,从即日起,合肥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费用执行新标准。
新标准规定,供电资产分界点以下至用户门前属用户资产的“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费用由居民用户承担,其中供电资产分界点至电能表箱出线端安装工程费用每户500元;企业生活用电分离和住宅小区实行集中改造的,安装工程费用每户450元。
对申请实施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已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单相表每户加收150元,三相表每户加收600元;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在上述改造工程安装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单相表每户加收150元,三相表每户加收600元。
电能表箱出线至用户门前线路的安装改造,用户可在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情况下自行负责安装接线,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与供电企业签定协议,委托供电企业安装改造,改造费用标准为:一、二层楼每户40元,二层以上每增加一层楼加收40元。已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申请增加电表容量并需要重新改造的,其改造安装费用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
另外,对新建居民小区,在移交供电企业进行管理时已安装“一户一表”,且符合国家对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规定的,供电企业不再另行收取改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