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十四五”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考核评估意见。评估内容包括强制检定项目建设、注册计量师获证人员占本单位实际在岗技术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工作)总数的比例、本单位实际在岗技术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工作)总数等三个基本项。详细如下:
关于落实“十四五”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考核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计量所:
为全面贯彻《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安徽省实施规划工作方案及我市贯彻落实规划实施意见的部署,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评估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2〕776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就做好全市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考核评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评估对象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纳入开展能力提升行动的临泉、界首、太和、颍上、阜南等5个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二、评估内容
包括强制检定项目建设、注册计量师获证人员占本单位实际在岗技术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工作)总数的比例、本单位实际在岗技术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工作)总数等三个基本项。
开展“四小”争创活动、推进信息化建设等两个“奖励项”,由市局根据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组织专家认定,不纳入评估内容。
三、评估时间和方式
从2022年至2025年,每年12月初各县市区局对本辖区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市局组成考核组对全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100%全面评估。另外,省局还将组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专家,分组开展全省性抽查,比例50%左右。
(一)县局自评。每年12月5日前,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市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十四五”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阜市监计〔2022〕71号)要求,组织对本辖区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全面自查自评(颍州、颍泉、颍东等3区计量技术机构结合机构发展和能力建设实际,参照进行)。自查自评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自评过程中和结束后,如实填写《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情况自评总表》(附件1)、《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情况自评分表》(附件2)备查,并于12月5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送市局。
(二)市局评估。每年12月1-15日,市局组织考核组对本辖区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工作由市局分管局长担任组长,市局计量科、市计量所负责人参加,并抽调1-2名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专家提供技术支撑。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三)省局抽查。每年12月15-31日,省局组织对各市局评估工作进行随机抽查,了解掌握总体评估情况,实地查验核实被抽查到的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三个基本项完成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局要高度重视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本辖区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标目标任务、强化计划管理,不能原地踏步甚至下滑倒退,力保每年度评估至少1项以上指标进位提升,确保如期或提前实现本辖区县级机构能力建设提档升级目标。各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十四五”期间,每年度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目2项以上,其中强制检定项目未达12项的,每年新增强制检定项目不少于2项。
(二)确保评估质量。各县局要本着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落实省局《关于开展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皖市监计〔2022〕2号),认真对照阜市监计〔2022〕71号文件要求,准确评估本辖区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市对县级政府每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情况自评总表
2.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情况自评分表
3.“十四五”县级机构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表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