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任务计划,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医用移动式C形臂X射线辐射源检定规程》《自动分检衡器检定规程》、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砖用卡尺校准规范》《大型衡器使用单位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医疗机构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神经和肌肉刺激器校准规范》《辐射测温用(200~1600)℃黑体辐射源校准规范》《瓶口分液器校准规范》《车用尿素溶液加注机校准规范》《水分接收器校准规范》《石油产品库仑氯分析仪校准规范》《液化气体自动灌装秤校准规范》《超声波燃气表检定规程》、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修订的《燃油加油机自动检定装置液位测量系统校准规范》、国网黑龙江省有限公司修订的《使用中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更换实施规范》、制定的《数字化分析远程在线监测电能表状态评价规范》,已完成申请批复、下达任务计划、学习考察调研、分析论证、编制起草、试验验证、征求意见、技术评审、专家汇审、审定等工作,拟于近期发布,现予以公示。对制定的上述16项计量技术规范有修改、补充意见、建议的,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向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反馈。
联系人:陈明利 联系电话:0451-87979129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