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细则》,现对拟发布《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呼吸阻力检测仪校准规范》和《荧光法叶绿素a测定仪校准规范》的报批文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反馈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所在单位、有效联系方式和主要依据。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805室;电话:025-85012059。
附件2:《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呼吸阻力检测仪校准规范》编制说明.pdf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2023年7月5日
栏目导航
内容推荐
更多>2024-01-11
2023-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