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现批准《水中铜含量分析仪校准规范》等15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1.水中铜含量分析仪校准规范
2.卫生型隔膜压力表校准规范
3.乳制品生产车间洁净室(区)校准规范
4.温度在线测量系统校准规范
5.旋转蒸发仪校准规范
6.微量进样器校准规范
7.在线电导率仪校准规范
8.自动分检衡器校准规范
9.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校准规范
10.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校准规范
11.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校准规范
12.污染源烟气温压流湿监测仪校准规范
13.固定污染源温室气体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
14.固定污染源氨气(NH3)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
15.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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