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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丝和计量也有关系?一起看看计量单位“丝”的进化史

发布时间:2019-04-12 作者: 来源: 浏览:13266

春风来过御儿溪,野雉低飞麦浪齐。

一片桑麻天气绿,养蚕时节鹧鸪啼。

——沈明臣《语儿溪》

新春伊始,万物复苏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养蚕时节

小时候养过蚕的小伙伴都知道

蚕经过五次蜕皮后就开始吐丝~~~~


可你知道吗?

蚕丝的“丝”还是古代计量单位

这还得从中国养蚕的历史说起

↓↓

养蚕缫丝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养蚕、缫丝和织绸的国家。大约在四五千年以前,嫘祖(黄帝的妻子)教民养蚕的传说,至今还流传民间。


商代,甲骨文有“桑、蚕、丝、帛”,并出土有玉蚕。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里反映周代民间的农耕生活,其中有“蚕月桑条”、“抱布贸丝”的诗句。战国时期已有美丽的丝织品。

到了西汉,养蚕和缫丝已经很兴盛。在唐诗中“缫丝鸣机杼,百里声相闻”、“织绢未成匹,蚕丝未盈斤”和“蚕丝尽输税,机杼空倚壁”的诗句。可见,很久以前,我国的养蚕、缫丝和制绸工业就已经相当发达了。

蚕丝与计量单位的关系

《路史》记载伏羲化蚕,西陵氏始养蚕。因此,才有了《淮南蚕经》云“西陵氏劝蚕稼,亲蚕始此”这种说法。

早先,古代文献中,把“丝”作为数量词中的小数词名称,还不是指名为某个长度或重量的细小单位。

如《孙子算经》载:蚕所吐丝为忽,十忽为秒,十秒为毫,十毫为厘,十厘为分。

计量单位“丝”的进化史

明代

李时珍注陶宏景《别录》云:蚕初吐丝曰忽,十忽曰丝,十丝曰厘。到了清代,定度量衡单位制时,把“丝”作为长度和衡重的小数单位。

清朝

清代度制为:一丈十尺,一尺十寸,一寸十分,一分十厘,一厘十毫,一毫十丝,一丝十忽。一忽十微。

清代衡制为:一斤十六两,一两十钱,一钱十分,一分十厘,一厘十毫,一毫十丝,一丝十忽,一忽十微。

清代长度的一丝相当于十万分之一尺;重量的一丝相当于十万分之一两。已无多大实用意义,只是在计算中可能用到。

民国期间

在这段时期的度量衡制中,长度取消了“丝”这个单位,但在衡重单位中仍予以保留。

1929年2月,国民政府颁布的《度量衡法》将重量单位的最小单位止于丝,即丝为最小单位。在《度量衡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中分别确定了标准制重量单位“公丝”和市用制重量单位“丝”。1公丝等于0.001克,1市丝等于0.0003125克。

新中国成立后

国务院于1959年6月颁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废除了重量单位的“公丝”和“丝”。确定“丝”为分数单位词头。规定了长度计量单位“丝米”(1×10ˉ米),1毫米等于10丝米,1丝米等于10忽米,1忽米等于10微米。

八零年代

1984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决定我国采用国际单位制,确定了以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分数单位词头,分以下为:厘(10ˉ)、毫(10ˉ)、微(10ˉ)……原定计量单位词头的“丝”被废除。


至今,人们在俗语中

还常用“丝”和“毫”来表达

事物的大小程度

可见,蚕丝与计量有着藕断丝连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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