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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南昌道较勘相同”砝码的断代

发布时间:2019-06-17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林志国 来源: 浏览:3209
笔者于2017年1月从江西南昌收集到一枚鼓形贰两砝码(见图1),该砝码为铜质,正面铭文:“贰两”,背面原被锈覆盖,经清理后可见8字刻铭:横书“南昌道”,竖书右“较勘”、左“相同”,“较勘”和“相同”之间有一字,因锈蚀等原因无法辨识。该砝码通体墨绿锈,局部间少许红斑锈,外形完整,直径32mm,厚13.3mm,重74.6g。
 鼓形砝码首见于金代(《中国古代度量衡考》权-218),宋元未见,多见于明清。
    


图1  贰两砝码
《中国历代度量衡考》第510页“權-271叁两铜砝码〔清〕”(见图2)与笔者所藏贰两砝码形制相同,背面铭文内容、排列方式基本相同,唯正面铭文“叁两”和“贰两”字体风格不同。背面铭文“南昌道较勘相同”,《中国历代度量衡考》释为:“明清时在省、府之间所设置的监察区,有分巡、分守等道之别,长官称道员。”并认为“此砝码当是由南昌道较准颁发的标准器。”
    

图2  《中国历代度量衡考》權-271叁两铜砝码
该叁两砝码铭文中,“较勘”与“相同”之间有一个“金”字,笔者认为可能是编号,如按古代惯用的《千字文》为编号,“金”字为第41号,则此砝码无论是单枚抑或成套,颁发数量均较为可观。笔者所藏贰两砝码的铭文“较勘”与“相同”之间也有一个字,但因锈蚀等问题无法辨识。该叁两砝码出土于河南省確山县(即确山县),可能被商贾从江西携带到河南境内。

该叁两砝码直径27mm,厚15mm(原书“高15釐米”,应为笔误),重112.5g,合一斤600g。笔者所藏贰两砝码重74.6g,折算一斤为597g,基本与明、清衡制相符。

据浙江大学黄建荣《明清江西省“道”制研究》:“(南昌道)其名见于《明史》、《明会要》、清雍正《江西通志》,分巡南昌、瑞州二府。”“(洪武)三十一年,始为南昌道。”《大明会典》卷200都察院二记载:“正统四年厘定江西按察司为五道:南昌道、湖东道、湖西道、九江道、岭北道。”据雍正《江西通志》,分巡南昌道在康熙二十一年被裁革。可知南昌道存在的时间为明洪武三十一年至清康熙二十一年。

按明朝“道”制,南昌道是分巡道,属于江西按察司的派出官员,不是行政机构,该官员负责巡察南昌、瑞州两府地方官吏或督办指定事项。因此该砝码铭文表示,这是在南昌道监校下较勘的,并可推知较勘度量衡是南昌道的职责之一。

对于铭文中的“较勘”一词,首见于《唐律》:“校斛斗秤度”,疏议曰:“有校勘不平者,杖七十。”其中的“校勘”通“较勘”。校、较勘、校勘等词后一直沿用。《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凡天下官民人等行使斛斗秤尺,已有一定法则,颁行各司府州县收掌,务要如式成造,较勘相同,印烙给降民间行使。”《大清律历·户律·市厘》:“若官降不如法者,杖七十,提调官失於较勘者,减一等,知情与同罪。”“其在市行使斛斗秤尺虽平而不经官司较勘印烙者,笞四十。”综上可知,“较勘”一词自唐至明清,是度量衡管理的规范术语,以该用词无法对该砝码在明清两朝准确断代。

综上所述,由对“南昌道”的考据可知该贰两砝码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權-271”叁两砝码的准确年代,介于明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至清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历时285年,其中247年属明代,39年属清代。从铭文用词和重量衡制方面,无法在明清之间断代。考虑到清朝政权的确立是以1644年入关为标志,而南昌远在江南,清兵入关南下和最后完全占领明朝故土实际已经到了康熙年间,因此,对这两枚砝码的断代,虽然只能准确界定在公元1398年至1682年之间,但朝代上笔者倾向于认定为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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