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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的度量衡——商品交换以及官营商品经济下的度量衡

发布时间:2018-02-0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古代度量衡博物馆 浏览:6094

  夏商周时期,土地的划分,赋税制度的形成以及手工业的发展,都要求度量衡与之相适应。但是在奴隶社会兴盛时期,国家政权集中控制在最高统治者商王或周天子手中。如夏商时,虽然已有赋税制度,而征收赋税的度量衡器却均存于王府。西周分封土地权也仅由周天子一人掌握。手工业尽管发达,却囿于“工商食官”,手工业奴隶只在一定范围内工作。一方面度量衡虽已成为社会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另一方面奴隶社会的政治、经济体制又决定了度量衡仅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它不仅仅是一种工具,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统治者的权力。这期间的度量衡在民间还没有可能广泛使用。

原始的商业形态与度量衡

  交换活动大约出现在原始社会中期,距今已有四五千年了。早期的交换大多发生在氏族与氏族之间,仅以偶然剩余的生活用品相互赠送或交换,即以粟易石斧,以皮毛易猎兽等,还谈不上等价交换,更不需要度量衡器具。

  当母系氏族社会被父系为主的一夫一制取代后,私有财产范围扩大了,各个家庭开始拥有属于自己的畜群、器皿和多余的黍粟。过去偶然的、不定期的交换形式已难以满足人们的需要时,交换活动逐渐从偶然性发展为经常性,出现了“日中为市”这类有固定时间、地点的交换场地。交换双方仍以生活必需品为主,即“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交易的数量不多,活动区域不大,交换的愿望也很容易实现。到了原始社会后期,人们对物体的大小、多少、长短、轻重的量已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又由于交换逐渐趋于经常化,交换时各种产品的比值也就自然地和它们所包含的劳动量更加接近起来。这时期对量的测量也就逐渐运用到交换中去了。如果交换双方对“量”发生争执时,也可以临时找一件陶盆来量一量粮食的多少,用一根木棍或篾竹来测一测牲口的高矮和围径。这种测量可以随意选择一个测量单位来完成,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我们推测,在原始社会末期的交换活动中,还不会出现专用的度量衡器具,同时这种民间的交换活动对度量衡的发展也不会起什么推动作用。

  殷商时代,虽然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自由民,仍处于自然经济交换的状态中,但由于已进入奴隶社会的兴盛时期,手工业的生产规模和工艺水平都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奴隶主的欲望已不易满足,于是昆仑的玉石、东海的鲸骨、江南的金锡、南海的龟贝,都有人为他们交易运来。商人经商的足迹已能达千里之外。商代手工业和商业几乎全部都由奴隶主以及他们控制的国家机器来管理。无论是手工业作坊生产的产品,或是远处交换来的珍奇、海贝,都归商王个人享用或作为赏赐品,只有一小部分投入市场。在殷墟出土了为数不多的海贝、甲骨文、金文中都有赐贝的记录可证。这期间的海贝只是用作装饰品,似乎还没有担负起货币的职能。由于商代的商业行为主要发生于各国、各部落之间,并且是为奴隶主、贵族服务的,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只能起着微小的作用。民间的近地交换大部分仍是生活必需品,仍是以物易物为主。因而在商业已很发达的商代,度量衡在商业中的作用也并未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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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鞭度”管理下的“市”

  西周是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手工业和商业都由官府经营,工匠、商人多为官家的奴隶,故有“工商食官”之说。商品交换主要发生在奴隶主贵族及其扈从人员所聚居的王城。交换以奢侈品和手工业产品为主,而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往往通过农业税等形式获得。一般不进入市场,这样就大大缩小了交换的范围。

  西周“重农抑商”,商业发展受到一定限制。但另一方面,由于生产生的提高,社会经济繁荣,奴隶主们已不满足于仅仅经营由周天子分封的土地,而希望得到更多的奢侈品,西周的商业正是在这种十分矛盾的政治体制下发展起来的。

  随着农业、手工业的进步,西周的商业比殷商时有所发展,可以从墓葬中发现“贝”的数量明显增多作佐证。贝已从早期单纯作为装饰品逐渐转变为货币,用它来计算物品的价值了。西周的青铜器上常见有赐贝三十朋、五十朋以至百朋等。西周还可能已用“铜”作交易的等价物了,在铜器铭文上还多次出现了“×寽”、“×匀”等计重单位,可见商业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有所提高。西周的商业目前也只能从古文献中找到一些很不系统的资料。《考工记》中载:西周已有专门的“市”了。并“面朝后市”。既近于后宫,又禁止后妃贵族们到市上去游观。西周对“市”的管理十分严格,设各种官职,有司市、胥师、质人等等。司市为市官之长。《周礼•地官司徒》中说:司市掌握市上各种政令。根据不同的事务、处所来安排市井的经界,把货物分门别类地陈列出来,分其优劣使物价合理,有时还要用度量衡器具计量后再评定价格。每当开肆之始,“质人”手里还拿着“鞭度”在市上巡视监察(鞭度是指一种无刃之殳,古代兵器),如果发生银钱纠纷或因度量不准而产生争斗,则执鞭惩戒,有争长短者,则执度以校正。《周礼•质人》中说:“质人……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淳”同“纯”,布帛幅广的单位,“制”是指匹长。说明在市上出售的布帛、幅广、匹长都已有严格的单位制了。

  《周礼》一书虽是后人对西周王室的官制、关市管理以及东周时期各国制度,添附了许多儒家的政治理想,增减排比而成的汇编,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西周至春秋期间商品经济和度量衡的状况。在官方专设的“市”上,买卖双方都已不再是对交换物品的多少、长短“不甚计较”了,因此多处出现“同其度量、壹其淳制”的记述。而且还会常常因量的多少而发生争斗,故设质人巡而考之、举而罚之。

  西周市场管理之严,分工之细,一方面说明商业活动有了一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商业操纵在官府,商品只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交换。如“圭璧金璋,不粥鬻于市;命服命车,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不粥于市……”(见《礼记•王制》)。除了对不合质量标准的(如用器、兵车不中度、丝麻幅宽不合规定尺寸)用具不准在市场上买卖之外,代表着奴隶主贵族身份、品级的礼仪用器,兵戎器械等均不准在市上交易。这些规定,都反映了奴隶制国家政权极为重视不同阶层的等级秩序,以保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的特点。由于买卖不能完全自由的进行,极大地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尽管这时期的度量衡已成为交换中不可缺少的、判别各种量的准则,但是由于市上的一切活动都在各级官吏的严格控制之下,度量衡也就不例外地成为被管辖之器了。买卖的双方都没有拥有和随意使用度量衡器的可能。掌握在“质人”手中的度量衡,不仅仅是评定各种量多少的标准,更主要是一种权力的象征。

  在西周官办的商市中,作为间接的等价物——货币已开始出现,当时起货币作用的主要是“贝”,贝以朋为单位。金(铜)在某些情况下也被用作交换的等价物,以寽、匀为计量单位。铜本身是一种重要的商品,在西周时期同时也担负着货币的职能。各方面材料证明,西周商品交换中,虽已使用货币,却仍未起到主导作用,交换时往往仍是以物易物。这方面可以借助于考古发掘青铜器铭文来做一些粗浅的探讨。1975年在陕西岐山董家村发现了一座贮藏铜器的西周窖穴,其中有30多件铜器皆有铭文,特别是恭王时裘卫制作了几件器物最具代表性。它们除了反映出当时井田制开始被破坏外,同时还反映了奴隶主之间的交易活动。“裘卫”受穆王封赏,得到了掌管加工皮裘手工业的官职。通过经营工商业,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并利用这些财富与其他奴隶主贵族交换了大面积的土地,成为一个兼营农业的新兴土地所有者。制作于恭王三年(前924年)时《卫盉》,详细记述了他与“矩伯”所作的一场交易:一次矩伯要参加一次盛大的朝诸侯典礼,缺少朝觐用的礼器,便从裘卫那里得到了一件玉璋,价值八十朋。双方议定以“十田”偿付。此外,再加赤玉的琥等,价值二十朋,以“三田”偿付。另一件《卫鼎》记述了恭王九年的另一次交易:恭王为接见眉敖的使节,准备举行一次盛大的仪式。矩伯为参加这次典礼,又到裘卫处要了一辆好车和几件车马器。裘卫又向矩伯的妻子矩姜提供了帛二丈。矩伯便把自己土地给裘卫作抵偿。矩伯命令具体的人员来办理转让土地的仪式:勘踏应付给裘卫土地的四至,并堆起土垄为疆界。从这些交换活动中证实了恭王时期,“田里不鬻”的制度已遭破坏,还可以看到货币在交换中起着价值尺度的作用。但由于货币并没有普遍使用,或矩伯一时没有那么多货币,便仍以等价的田和里作为偿付。西周青铜器铭文上还常常见到奴隶主贵族受到处罚或发生争讼时,最后裁定也往往是罚多少铜、多少田或多少禾,甚至多少奴隶等。这些都证明西周时期商品交换中度量衡仍没有起到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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