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开展《呼和浩特市“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呼和浩特市质量强市建设2018年行动计划》,全面梳理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和《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情况。
继续推动蒙古风情园旅游服务标准化、神泉生态旅游服务业标准化、大青山红色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新城区综合养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的建设工作。组织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等标准化试点单位参加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论坛。组织企业申报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召开福源社区内蒙古地方标准居家便民配送工作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审定会。
继续推进衡器、出租汽车计价器、民用四表、眼镜制配、医用计量器具等强制检定工作;抽查呼市诚信计量示范单位3家。指导武川县质计所计量标准到期换证和土左旗质计所计量授权申请考核工作,提升基层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协调内蒙古计量院对海鲜市场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部署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及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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