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二、计量检定机构收取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用吗?
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前述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及《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的文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海安县计量检定测试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停止征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费用。
三、如何办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申请?流程是怎样?
为方便企业及受检单位,提升检测效能,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启用国家e-CQS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平台。凡涉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通过该平台自行维护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台账信息,办理强制检定申请(预约)业务,同时取消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纸质备案。
强制检定平台使用事项流程如下:
(一)平台注册登录
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督网(http://psp.e-cqs.cn/),点击“公共服务门户”进入使用单位服务端口,点击右上角“登录/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登录界面,按步骤进行注册、登录。
(二)在线业务办理
使用单位登录后,选择用户类型,并点击“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的在线办理,可进行“强检器具台账维护”和“强检器具预约申请”。详尽使用方法,可查看在线办理页面中的“器具使用单位”用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