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GB17167-2006是开展节能工作的基础之基础
发布时间: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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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计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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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在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已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和社会共识。“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和部门在节能降耗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质检部门当仁不让,在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监察等工作中,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成绩斐然,特别是计量工作既夯实了技术基础,又为管理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起到了独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这种作用的地位多高、程度多大,特别是与制定产业政策、推广节能新技术、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节能手段相比,需要我们冷静思考、实事求是,既不能抛开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自身的职能,也不要避重就轻、得过且过,定位必须要科学、合理、准确。
首先,看节能工作的历史沿革,其主管部门先是在发改委或经委,现在统一到工信委。其现状是质检部门难被重视或难有一席发言之地。
其次,从节能资金的分配上看,政府的专项节能资金很难分配到质检部门,多次争取也是难上加难或者是寥若晨星。
再者,从节能的主体看,企业是节能降耗的主体,这是不争的事实。节能意识的提高、政策的落实、技术的推广和利用、资金的投入和近期及长远规划的制定等都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任何单位和部门无权干预。
由此可见,质检部门在节能降耗工作中,既不是主管,也不是主导,更不是主体。主要任务是依据职能进行服务,依据法律进行监管。
那么,在质检部门服务和监管的职能中,计量工作的作用又是什么呢?
首先看《计量法》的相关规定,《计量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障量值的准确可靠,要求把用于贸易结算和环境监测且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作为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监管。能源计量器具大都是强检计量器具,要依据《计量法》进行管理。
其次看《节约能源法》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再者看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第三十六规定: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此文件既重申了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又明确了质监部门要履行的计量职责。
最后看能源计量的定义及其功能作用,能源计量是为了确定用能对象的能源利用完善程度而对能源及相关量的计量,这里所说的用能对象可以是系统、设备、过程,也可以是国家、地区、企业等行政区域或法人单位。能源利用的完善程度可以是设备效率、能效比、制冷系数,亦可以是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值能耗、单位GDP能耗乃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弹性系数。
由此可见,没有能源计量,就无法确定用能对象的能源利用率,其节能与否,节能多少更无从得知;没有准确和必要的计量数据,能源审计的能量平衡表无法编制,能源网络图无法绘制,能量平衡测试工作也无法进行,也无法找到节能降耗的关键环节;没有可靠的计量检测数据,企业的能源消耗就是一本“糊涂账”,更谈不上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所以说,能源计量是节能降耗的基础,是节能降耗的“尺子”和“眼睛”。
那么,如何使“尺子”更准、“眼睛”更亮,更好地夯实能源计量这个基础呢?让我们看看2007年1月1日实施的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对各用能单位,特别是用能企业提出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其中,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等5个条款是强制性的,必须严格执行。另外,GB17167-2006也对能源计量制度、能源计量人员、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等管理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于GB17167-2006同时对能源计量器具的技术和管理提出了要求,可以认为GB17167-2006不仅是针对以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为测量对象的能源计量器具的,而是适用于整个能源计量工作,所以贯彻落实GB17167-2006是能源计量工作的基础。
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和方法贯彻落实好GB17167-2006,夯实基础之基础,提高节能降耗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宣贯。宣贯GB17167-2006,让用能单位知GB17167-2006、懂GB17167-2006、落实GB17167-2006,提高对能源计量工作的认识。
二是服务。要做好服务,首先要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通过加大投入,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拓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领域,研究新技术、新方法,解决能源计量器具种类增加和提档升级以及在线检测和动态检测中存在的问题。自身能力提高后,可通过组织节能降耗服务队和能源计量专家组,与企业签订责任状等方式深入企业主动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解决能源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监督。依据《计量法》、《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GB17167-2006,对能源计量工作依法监督检查。
四是联合。与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五是支持。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技术优势,为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能源统计、能量平衡测试、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近几年,哈尔滨市质监局通过上述途径和方法狠抓GB17167-2006的贯彻落实,能源计量工作成效显著。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由GB17167-2006刚刚实施时的68%、48%和30%提高到2009年年底的95%、90%和90%,为哈尔滨市工业提前一年半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