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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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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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内质监计联〔2014〕102号)、《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审查”监督抽查的通知》(〔2014〕439号)要求,自治区质监局能源计量审查督查组呼和调研员等一行三人,于2015年10月21日对乌兰察布市质监局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市质监局局长魏立军、副局长贾志成,计量科相关工作人员陪同了检查。
魏立军局长向督查组介绍了乌兰察布市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市质监局已完成对27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并全部出具了能源计量审查报告。其中:“基本符合规范要求,需要整改”企业21家;“不符合规范要求” 企业6家,并将审查报告和整改通知单下发至各企业,令其按照规范要求限期整改。
审查组听取工作汇报后,进行了现场审查,详细查阅了能源计量审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当地重点用能单位。通过现场审查验收,督查组对乌兰察布市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督查组认为乌兰察布市质监局领导高度重视能源计量审查工作,能源计量审查材料完整规范,审查工作符合规范要求,要求按时落实企业整改工作,促进企业更好地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魏立军局长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能源计量的管理,通过有效手段,确保全市能源计量数据准确可靠,节能减排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