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丰台区质监局按照市局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要求,向辖区内北京二七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用能单位下达了能源计量审查报告,并要求企业及时对审查中不符合要求的事项进行整改。
目前,各相关单位已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要求,对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器具、数据等方面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书面改正,并报丰台区质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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