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煤矿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结果:乡镇个体小煤矿问题严重 (2005-11-25)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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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05年4月至9月组织部署的全国煤矿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在此次监督检查中,各地共检查了13213家煤矿企业的322797台在用计量器具,其中瓦斯计228821台,受检率从监督检查前的73.1%提高到88.9%;风压表29481台,受检率从监督检查前的61.8%提高到79.9%;粉尘测量仪3631台,受检率从监督检查前的47.1%提高到69.7%;其他在用计量器具60864台,受检率从监督检查前的74.3%提高到91.3%。
据不完全统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煤矿用计量器具生产企业120家,其中有瓦斯计生产企业56家,风压表生产企业5家,粉尘测量仪生产企业12家,其他煤矿用计量器具生产企业47家。被授权从事煤矿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机构有197家,其中质检系统内有85家,煤矿系统授权112家。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出,部分煤矿企业,特别是乡镇、个体小煤矿的问题比较严重。一是计量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对计量法律法规不了解;二是对该配备的计量器具不配备、配备不全或配而不用,计量器具的配备率比较低。从此次监督检查的统计结果分析看,被检查的煤矿企业平均每个煤矿配备瓦斯计约17台、风压表两台、粉尘测量仪0.27台。其中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的瓦斯计,配备最多的省平均每个煤矿约290台,配备最低的省平均每个煤矿仅为1.5台;三是瞒报和漏检的现象比较普遍,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较低,个别地方的煤矿企业瓦斯计的受检率极低,还不到5%,几乎处于失控状态;四是没有建立相应的计量器具台账,没有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计量管理制度比较混乱,煤矿安全根本无法得到保证。
检查结果还显示出,我国从事煤矿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检定机构布局不太合理。一些地区煤矿企业送检比较困难,一些地区多头监管、重复建设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从事煤矿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检定机构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检定工作。对煤矿用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计量监管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煤矿用计量器具尚无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和检定手段,量值溯源很难保证。
国家质检总局将会同煤矿安全监察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煤矿企业特别是小型煤矿企业的计量监管,引导和帮助煤矿企业提高计量法律意识,督促煤矿企业配备和正确使用各种煤矿用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和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以及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等制度。进一步对从事煤矿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检定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加强对被授权从事煤矿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检定机构的计量监管,及时纠正其不规范的计量检定行为,切实做到谁授权、谁负责,谁检定、谁负责,进一步强化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煤矿用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发证后监督。并要求各地要将本地区煤矿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报当地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等有关部门,并以此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积极与当地煤矿安全监察等有关部门沟通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煤矿安全计量方面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的煤矿安全计量监督管理措施,探索和建立长效的计量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