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科工技〔2007〕7号)
各有关单位:
国防科工委对国防计量机构设置的重新认定和审批工作已经结束,自2008年起,全国国防二级计量机构将启用新的名称,并按照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有关规定,开展国防计量的各项工作,未通过国防计量技术机构审批的计量站将停止国防二级计量站的各项行政许可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各项衔接工作。
根据国防科工委《关于公布2006年第二批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行政许可结果的通知》(科工技〔2007〕371号文),重庆地区原兵器296区域计量站、456区域计量站获得国防二级计量技术机构设置。
原兵器296计量站更名为国防科技工业5011二级计量站。
原兵器456计量站更名为国防科技工业5012二级计量站。
关于无线电专业的国防计量工作,根据国防科工委《关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等三个单位获得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行政许可的通知》(科工技〔2006〕527)文件,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获得国防二级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其名称为国防科技科工业5113二级计量站。
二OO七年十月十七日
重庆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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