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将加大计量执法力度 铁腕力纠“毫厘之差”(2004-07-09)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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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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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山东省计量条例》正式实施,我市有关部门将按新条例规定,集中整治商品缺斤少两、计量器具作弊等行为。
老问题呼唤强力惩治
“由于不易察觉,我市一些商品长期存在着计量偏差,这些‘毫厘之差’累计起来,给消费者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举例说,像水、电、煤气、暖气四种计量表,与市民关系最密切,超期使用等造成的偏差也不易察觉。市质监局时常接到居民投诉,各户电表计量总和与总表电量误差较大,有些居民为此拒交费用,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纠纷。
还有一些长期存在的计量问题,已成为行业内的“老大难”。如散装煤、罐装液化气、金银饰品等的称量需用特殊器具,而很多经营者计量器的准确度不合国家要求。农资计量短重现象严重,在相关部门近几年的检查中,农资计量的合格率均不到80%。市质监局日前抽检了22个品种的化肥,发现有7个品种实重小于标注重量,某化肥企业50公斤的复混肥竟短量近2公斤。
新问题暴露法制“盲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新的计量问题和新的计量欺诈手段频频出现,由于缺乏惩治的必要法律依据,这类问题很难得到有效打击。
利用高科技在计量器具上“作弊”是新欺诈手段之一。一些公用电话经营者,微调计时设备,使消费者每个电话的计费时间都比实际时间多。还有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加油机、贵重物品称量等领域,招远日前就查获了一起在电子称量仪器中添加电磁设备,控制称重的案件。据了解,由于现有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处罚规定,高科技“作弊”行为正愈演愈烈。
对一些特种仪器的计量,现有法律法规在规范上也存在“盲区”。如医院广泛应用的B超、X光机等医疗检测设备,一直未纳入相关计量法规监督范围,受检率较低,很多医疗设备的计量精确与否不得而知。
新条例实施效力明显
《山东省计量条例》实施后,我市对计量欺诈行为的惩治力度大大加强。在改装计量器具过程中增加作弊装置或功能的,以前最高处罚3000元,今后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将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集贸市场、商店中零售商品缺斤少两,水、电、煤气、供热中的计量问题等,均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惩罚最高额度达2万元,情节严重者将吊销其经营资格。
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各自的职责也更明确。所有水、电、煤、暖等计量器具在入户前,必须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体检”,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违者将处1万至2万元罚款。新规定还明确提出,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经营者必须按计量器具显示实际量值结算,不得将管线等设施损耗转嫁用户。针对新出现的各种计量问题,我市将按条例规定,将整治的“触角”由贸易结算、安全环境监测等计量器具,延伸到社会公用计量器具、工程质量监理用计量器具、司法鉴定用计量器具等各个领域,并对医疗仪器计量等领域进行重点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