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质监局高唐县局加强民用四表监督管理 (2004-11-17)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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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落实《山东省计量条例》的有关规定,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与各监管区配合,对辖区内的新建和建设中的住宅安装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的首次强制检定情况及“民用四表”的结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由于我们前期工作做的比较到位,现在新安装的“民用四表”的检定率较高,大部分开发商及建筑公司按照我们的规定建立进货验发制度,并到县局进行强检登记备案,并在检查中发现主要问题有:已经安装好并使用的“民用四表”再进行首检比较困难,部分物业管理部门仍不按表的实际读数收取费用,个别单位对我们工作不配合,相互推委责任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