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某化工企业因未坚持进货验收制度和相关财务制度而引起经济纠纷。
该企业与省外一企业有长期业务往来,相互比较“信任”。去年12月底,该企业又向供方购进了3火车皮的化工原料。在拉货进厂时,把关不严,未经检验和计量称重就收货了。据卸车的工人反映,所进原料计量可能不足。于是,该企业负责人才进行计量称重,发现该批原料“缺斤少两”。而货款已经划到了供货方的帐户上。目前,该起计量纠纷,我局执法人员已着手调查,待进一步查实后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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