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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器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董志勇 吴芳 刘浩 浏览:838
       可燃气体报警器是防止使用可燃气体的单位一旦有气体泄露,迅速发出警报,预防事故发生的一种安全装置。如果使用未来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报警器,就象聋子的耳朵,成为摆设,埋下安全事故隐患。为防患未然,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执法人员从3月5日开始,利用5天时间对昌吉市辖区内可燃气体报警器使用单位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商场、饭店、液化气站的食堂、锅炉房等场所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使用情况进行了拦网式检查,共查出使用可燃气体报警器单位20家,其中有未经检定使用和超检定周期使用的单位16家30台。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立即停止使用,经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视情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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