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分局下大气力加强液化气站计量器具监管
发布时间:200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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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张店质监分局对辖区内液化气站使用的电子灌装秤、台案秤和压力表等计量器具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液化气站都能保证其在用的电子灌装秤、台案秤和压力表按周期检定,准确度符合国家检定规程的相关要求;但也有少数气站不按周期检定,有的甚至私自更改合格证上的检定日期,妄图蒙混过关,以此逃过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私自更改计量部门出具的合格证书,其行为违反了《计量法》和《山东省计量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立即对其给予制止和纠正,现场核实情况后,对于超期未检的计量器具当场予以查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