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首次对东莞辖区内电子警察设备进行强制鉴定,对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测速仪不得用于道路执法,所出具的数据不能作为执法的证据使用。据悉,该质监局将争取在5月底完成对所有电子警察设备的检测。
据了解对“电子警察”设备的检测,该质监局采用一套实时车速显示系统,速度显示牌安装在一辆车后,感应器固定在左车门,电子警察主机连接了一台电脑显示屏。据该质监所工作人员介绍,如在限速60公里的大岭山镇连马路上高田村路口检测,电脑显示屏上显示,速度显示牌上的车速为87.1公里/小时,抓拍到的速度为85公里/小时。检测结果显示,车辆实际速度与电子警察抓拍的速度误差在-6-0的范围内,该套电子警察设备合格。
据悉,自2007年6月以来,东莞市质监局在东莞市交警支队的配合下,对全市交警执法用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控系统开展了强制检定工作。截至今年4月30日,已完成全市28个镇(街)201套测速设备的强检工作,合格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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