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合格评定监管工作职能,强化证后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检验机构法制意识,规范检验行为,根据国家认监委《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获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认实[2002]50号)和《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浙江省局将于近期对通过计量认证的118家涉及消防设施(项目)、车辆综合性能的检验机构实施全面的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本次全面检查的重点是:检验机构组织机构和管理,仪器设备和环境,检验人员,检测报告,检验行为等,兼顾检验能力的核查及《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本次监督检查由省局统一组织,采取分片集中方式进行,按地域分成11个检查组。由各市局负责辖区内检验机构的检查并担任组长单位;检查组成员由市局具体从事检验机构监管的负责人、计量认证评审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组成。检查中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将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程序做现场检查笔录,收集证据。对查明有确凿证据的,将按照《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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