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以来,贵州省质监局对黔东南州黎平县内销售的水泥、涂料、油漆等建筑材料进行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共检查了经营户21户,检查商品50批次,水泥、涂料170多吨,油漆300多件(瓶、桶),立案办理案件5件。此次检查,对建筑材料计量短少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
这次检查的水泥主要为广西、湖南、锦屏及本县水泥厂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执法人员对每个厂生产的水泥产品都按水泥国家标准GB175关于水泥袋重的规定条款进行了抽取20袋称重检查,共计检查了6家个体户经营的4个厂生产的水泥产品120余吨,称量7个批次。从检查情况来看,目前在该县销售的水泥产品定量包装情况较好的有锦屏县浦江普通硅酸盐水泥,抽查两个批次基本合格,其它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均存在单包重量超出允许负偏差的问题。执法人员对不合格的水泥生产厂家均进行了责令改正。此外,执法人员还检查了出厂合格证明材料及产品标识等。
受检查涂料产品主要包括广西桂林、湖南省靖州共4个厂生产的内、外墙漆、钢化腻子粉等产品。执法人员检查了5家经销商销售的15个批次,总计50多吨涂料产品。检查中执法人员注意到,4个厂生产的涂料产品净含量标注为每袋20?、25?两种规格,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允许的负偏差范围为1%,但是一些不生产厂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不执行国家的规定,私自减少每袋净含量包装量,短斤少两严重。例如:20?装的涂料1吨应为50袋,生产厂从中减少了每袋的净含量,1吨分装成了52至54袋不等,自称每吨赠送2-4袋推销给销售商。然后经销售商又以每袋20?的净含量销售出去,达到了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检查,短少的重量为每袋0.5~1.55?不等。对这些违反定量包装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立案查处,共计立案办理案件5件,涉及4个厂生产的13个批次的涂料产品48吨。除进行罚款处罚外,还责令厂家及销售商按实际净含量进行销售。
被检油漆产品28个批次,主要有巴德士、嘉乐士、霞牌、彩蝶、多彩、美亚、大象等二十多个品牌的300多件(瓶、桶)油漆产品。通过检查确定,被检油漆产品的定量包装均为合格。检查中还对涉嫌冒用“3C”认证标志的44件(瓶)油漆采取了封存措施,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此次针对建筑材料定量包装的检查,有效治理了水泥、涂料产品定量包装不合格的计量问题,提高了销售商计量法制意识,促进其加强进货检查验收把关,诚信经营,为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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