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乐市质监局执法人员会同技术监督检测所技术人员在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加油站内2台加油机的3把加油枪的计量误差分别高达3.44%、3.38%、1.35%,大大超出国家允许的3‰误差范围。经查,上述2台问题加油机的脉冲发生器的铅封均存在问题,其中一把加油枪的铅封已被破坏,一把加油枪无铅封,另外一把加油枪的铅封非长乐市质监局技术监督检测所铅封。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加油站的2台问题加油机依法予以查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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