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局统一布署,惠民县质监局对全县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的企业开展能源计量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惠民光明热电厂和惠民华润纺织有限公司对能源计量工作比较重视,有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总体较好,通过自查整改后,配备率达100%,检定率达96%。
在能源计量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制度不健全;二是企业内部机构及人员设置不合理;三是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还没有完全理解吃透,对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界定不清。对此,惠民县质监局在检查中已督促、帮助企业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整改,或向企业提出了意见、建议。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提高了企业对实施《节约能源法》的认识,推进了企业计量检测体系的建设,促进了企业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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