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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血压计您敢用吗

发布时间:2010-11-11 作者: 来源: 浏览:361185
      近日,抚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健康计量进乡村”活动,对全县所有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用血压计进行免费检定修理。本次服务活动涉及11个乡镇、500余个医疗卫生机构,共检定血压计510台,过半不合格,个别血压计高出计量标准4Kpa,修理后检定合格率100%,减轻村级医疗机构经济负担1.2万余元。
      检定现场有位医务工作者开玩笑说“我说怎么最近降压药卖的这么快呢,原来是血压计得高血压了。”虽然是玩笑,但是百姓的健康可开不得玩笑。我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于医疗卫生等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检测人员称,血压计视值不准多是使用不当引起的,不同的血压计使用的方法、存放的方法存在着差异。汞柱式血压计使用时加压和放气要平稳进行,使用后应及时关闭开关。尤其注意,关闭时一定要向右倾斜45°以上,否则长时间会造成玻璃管污损或外漏,形成水银柱断柱,造成测量不准。用弹簧式测量时,加压和放气也要平稳,不能突然加气或放气,以免损坏表针,要轻拿轻放,不能磕碰和摔碰,这样偏差容易超过30mmHg。电子式血压计关键是充足电,电量不足易产生较大误差。
      今后,抚宁县质监局将加强对涉医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逃避强制检定的违法医疗机构,给百姓提供一个放心、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不让小小血压计影响百姓生命健康。同时,提醒患者加强监督意识,在就诊时主动查看血压计是否贴有强制检定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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