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楚县质监局接到一位籽棉收购商贩的投诉称:其在巴楚县恰瓦克乡收购籽棉时,经常使用一农民家的台秤,而在其将收购的籽棉送往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时,重量短缺了不少,导致其累计亏损了2000余元。接报后,该局行政执法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立即前往检查该台秤,经检查,该台秤每称重100公斤的籽棉时,标尺上显示是101.8公斤,比实际多1.8公斤,其误差远远超出国家规定要求,对此,执法人员当即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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