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马市监强制〔2024〕6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程虹水产品经营部
注册号:340503600316066
经营者:程虹
行政强制理由/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涉嫌使用的1台电子计价秤的计量安全性不合格,该秤具有做欺骗性使用的特性。
行政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四)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扣押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2024年5月28日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起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
行政强制措施内容:对1台电子计价秤进行扣押
做出行政强制的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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