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I01: 2012 7.4.2 要求:任何检验报告/证书应包括所有以下内容:
a)签发机构的标志;
b)唯一性标识和签发日期;
c)检验日期;
d)检验项目的标识;
e)获授权人员的签名或其他批准标记;
f)适用时的符合性声明;
g)检验结果,7.4.3所列情况除外。
检验报告中的检验、审核和/或批准的具体程序通常是由检验机构根据自身的检验活动的要求和特点制定的,机构的检验人员应符合机构以及管理部门对检验人员的相关要求,授权人应符合授权人的相关要求,对于CNAS认可的授权签字人除了符合机构的相关要求,还应符合CNAS相关规则和准则的要求,带认可标识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应由授权签字人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当上述要求都符合时,且检验机构允许授权签字人一个人进行检验并签发报告且有相关文件规定时,由授权签字人完成的检验可以无须另一位授权签字人审核就直接签发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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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