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江苏省计量院化学所研制的氮中一氧化氮、氮中二氧化硫、空气中一氧化碳等三种气体标准物质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二级标准物质,并顺利取得定级证书,证书号为GBW(E)062513~062517。该批标准物质可用于环保、安全领域内分析仪器的校准与测量。
至此,江苏院已拥有气体类国家二级标准物质14种,将有力地保障全省环保、安全领域量值有效可靠的溯源,为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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