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原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全国计量测试机构停征计量收费。停征计量收费后,受各地财力水平影响,部分地区基层计量测试机构经费保障面临“三难”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面临的主要问题
经费保障协调难。尽管前述文件均明确规定,停征计量收费后,同级财政应保障经费,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但是停征计量收费属于国家事权,地方财政权属于地方事权,各地财力水平差异较大,加上经费保障一般是按照编制数核定,为了工作需要,各地计量测试机构的编制外聘用技术人员是编制内人员的数倍以上,以往有收费弥补财政保障的不足,停征收费后实行财政定额保障,经费保障大幅缩水,争取保障支持较为困难,个别地方甚至已经因经费不足影响了依法履行职责。
项目经费争取难。计量测试机构专业性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日新月异。停征计量收费后,争取更新换代计量测试设备项目资金较为困难。有的计量测试机构的设备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古董”,老化严重、超龄运行,无法确保《计量法》的有效贯彻落实。特别是部分企业的现代化设备的精度和性能都高于计量测试机构的设备标准,影响了国家计量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转移支付到位难。前述文件均规定,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妥善解决财政困难地区的经费保障问题,但是相关转移支付并没有明确对计量测试机构的专项保障额度,导致转移支付实际用于弥补计量测试机构经费不足的额度较小,一些地方甚至没有转移支付。
几点建议
明确保障底线。建议以2017年4月前各地计量测试机构的经费收支线为基准,由相关部委联合发文,明确各地财政保障计量测试机构经费应不低于基准线,并要求地方财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员新增等情况,逐年提升保障额度。在开展停征收费落实情况检查时,应一并检查各地经费保障情况,对经费保障不到位的地方进行督导。
明确项目投入。建议对各地计量测试机构开展一次全国性清理普查,对迫切需要更新换代的计量设备,由中央财政列为专项资金,予以一次性协调解决,全面提升全国计量测试机构的计量测试水平,以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今后,各地应根据设备寿命、技术发展情况,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并作为财政资金投入效益评价重要内容,鼓励各地财政加大创新支持、技术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投资结构。
明确转移方式。建议中央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明确对计量测试机构等的保障额度,并确保落实到位。□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管局 邱 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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