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同意筹建国家大气采样器型式评价试验室(山东)、国家烟尘粉尘测量仪型式评价试验室(山东)、国家颗粒物采样器型式评价实验室(山东)的批复》,同意山东省计量院筹建国家大气采样器型式评价试验室(山东)、国家烟尘粉尘测量仪型式评价试验室(山东)和国家颗粒物采样器型式评价实验室(山东)。建成后,山东省计量院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将达到15个,数量居全国同行前列。
大气采样器、烟尘粉尘测量仪和颗粒物采样器是重要的环境监测设备,也是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对空气质量监测有着重要的意义。山东是生产大气采样器、烟尘粉尘测量仪和颗粒物采样器大省,拥有生产企业20多家,产品类型100多种,是全国重要的环保监测装备生产基地,占全国生产企业总量的40%。三个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建成后,将主要服务于山东省及周边省市的大气采样器、烟尘粉尘测量仪和颗粒物采样器生产企业,满足生产企业型式评价的需求,减轻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和质量把关的成本,进一步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建设作为计量技术机构搭建的服务产业发展平台,将有力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也将为落实山东省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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