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积极采取6项计量服务措施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简化计量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对生产红外体温计新产品的企业,通过医疗器械注册检验、且声明产品符合红外体温计型式评价大纲要求的生产企业,先行颁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号,待实施型式评价试验合格后换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一半。
二是开辟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开通网上委托检测业务咨询受理,企业可通过访问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官方网站下载“委托合同书”、“送检须知”,进行咨询、预约、办理等服务。对应急类计量型式评价专人受理,并压缩试验时间三分之一。
三是对计量行政许可到期的项目予以延期复查换证。企事业单位到期的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证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经所在单位自行核查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可适当延长有效期,并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请复查。
四是对企业到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予以延期检定。市内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到期需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企业申请并由企业自行核查后,可适当延长强制检定周期,并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请免费强制检定。
五是加大科普宣传和检定校准服务工作。加强计量科普宣传工作,指导红外测温仪等体温检测设备的正确使用。向全社会公布计量器具及相关质检类产品检验检测业务咨询联系电话,确保做到方便、快捷。对企业主动申请将体温检测设备送到计量技术机构检定的,力争做到随送随检、立等可取;对企业安装使用的固定式体温筛查检测设备,上门开展检定和校准服务。
六是减免计量检定、校准服务费用。疫情解除前,对送检的测温仪免收检定校准费用,对复工复产企业送检的计量器具和质检类产品样品按50%收取检验检测费用,对特别困难的小微企业再适当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对湖北省企业免收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用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用。
栏目导航
内容推荐
更多>2022-09-13
2020-11-20
2020-03-17
2020-03-06
2020-02-29
2020-02-26
202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