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饶县水司拟定“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实施意见 (2004-12-29)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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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实现“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查表收费管理方式,维护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广饶县水司近日研究拟定了“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实施意见。
该意见是在总结过去一年来水表出户改造取得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总的指导思想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水表出户改造工程,为抄表到户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广饶县水司于1988年率先在西苑一期住宅区、月河小区等实行了抄表到户管理,由于不具备“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前提条件,致使实行了抄表到户的小区抄表难度大、漏失难以控制、水司的运行成本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实行抄表到户管理显然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要使供用双方双赢并适应抄表到户的大趋势,就必须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
意见对水表出户改造的原则、时间、费用负担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用户水表是否出户以自愿为原则;力争在三年内完成水表出户改造工程,先小区后分散住户;改造的费用由住户(产权单位)、水司、政府各负担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