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站建设与运行招标采购 (2005-04-22)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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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采购项目上海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站建设与运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b)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 (c) 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佰万元人民币; (d)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e)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投标产品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的销售业绩;(f)财务状况正常;(g)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厂家同意其在中国大陆销售该货物或同意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正式授权;(h)相关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 shcg05-00015
招标项目:上海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站建设与运行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建设一个由22家企业计23个在线监测站(其中1个企业有2个在线监测站)组成的监测站群,并进行为期五年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交付地址: 详见附件-招标技术文件
交付日期: 合同签定后90天内。
交付状态: 23个在线监测站的建设与运行,全部设施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可交付正常运行。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5年04月29日(星期五)14:00之前送达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同时应将1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05年04月29日(星期五)14:30在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 或www.sh-procurement.gov.cn)上查询。
招标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 姜诚东
电话: 021-63781054
传真: 021-63185569
Email: jcd@sh-procuremen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