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体温计和血压计等无需许可证 (2005-06-15)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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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南日报》报道 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经营体温计、血压计等7大类13种医疗器械,无需经营许可证,这些医疗器械“销售渠道会更广阔”。
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处长刘波介绍,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规定普通诊查器械中的体温计和血压计,物理治疗设备中的磁疗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中的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中的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中的避孕套和避孕帽,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中的轮椅,敷料中的医用无菌纱布等7类13个产品,无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取消许可证后,这些医疗器械可在更多的场所销售。
据悉,名录是遵循在流通中按常规管理能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的原则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