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都安县水厂依法对水表进行强制检定 (2006-01-05)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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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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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县自来水厂水表检定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广西计量条例》以及有关法规,为保障全县在用水表的准确可靠,防止使用伪劣产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依法对全县在用水表进行强制检定。
该厂,继2002年对全县在用的(直径为15mm~50mm)9869个水表进行强制检定后,今年又集中精力,调动检定站的人力物对其进人行第二次强制检定工作。为做该项工作,该厂主动向县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同时,向用户发出通知,通过广播电视通告等宣传媒体对用户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知户晓,促使群众用户理解和支持配合。
裁止2005年12月25日,共强制检定水表5462块,强换超期服役使用的水表510块,确保了计量的准确性,维护了供水与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