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自来水公司强卖水表被山西工商局通报 (2006-06-30)
发布时间:2007-12-04
作者:
来源:
浏览:1211
近日,祁县自来水公司强卖水表案被山西省工商局通报。该公司利用其公用企业的优势地位,借管道改造之机强卖水表给自来水用户,结果被工商部门查处。
2005年底,有群众举报称祁县自来水公司在管道改造中存在限制竞争行为。根据群众举报,晋中祁县工商局抽调专人对祁县自来水公司展开相关调查。通过3个多月的调查走访、收集证据,工商部门最后认定,自来水公司的行为属于“强制用户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的限制竞争行为。
根据国家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工商部门责令该公司改正并罚款3万元。同时,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要求该公司退还某厂宿舍36户水表用户的1800元(每户50元)水表款。
经工商部门调解督导,祁县自来水公司在本月退还了相关款项,36户水表用户拿到了退还的1800元水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