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计量防爆电气产品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2006-07-30)
发布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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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部分计量类防暴电器产品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全许办[2006]54号文,通知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省级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停止受理防暴型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防暴温度仪表、流量仪表、压力仪表、液体(物位)仪表等五种计量类防暴电气产品的生产许可申请。
对己受理上述产品申请的,仍按发证细则进行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合格的颁发许可证;对已发证的依然有效,有效期满后不再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