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惠州水司召开全体抄表人员参加的抄表工作会议,颁布实施新的《抄表员工作职能、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以全面加强市区抄表工作管理。
根据《抄表员工作职能、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规定,抄表员的工作职责包括水表计量、核实用水单价、催收水费、违章、漏水举报、文明服务、供水设施管理以及抄表过程中的信息反馈等方面。该《办法》还对抄表员如何规范执行上述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针对抄表员抄表完成量、准确度、用水单价核实、违章用水举报等情况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考核办法。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月底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相关考核情况将汇总上报公司。公司将不定期对抄表情况进行普查或抽查。该《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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